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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丨贪图卸货方便搬移止车石交警查你没商量
pg电子官方网站5月24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西江三路农业银行对出路段有一男子把止车石移动了,将一辆货车开上人行道上卸货。对这种私自搬移挡车石的行为十分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通过天网巡视,发现西江三路农业银行对出旁人行道入口处,一男子从一辆货车上走下,用九牛二虎之力把止车石从原位移开,腾出一个足够货车驶入的缺口后,此辆货车驶进了人行道,停在了某间商铺前卸货。
经过大量的排查核实工作,万秀大队迅速锁定了违法车辆桂D68***的货车,并联系到当时的驾驶人丁某某(即搬移止车石的男子)。
在事实面前,丁某某承认为了贪图方便跨越双实线,搬移止车石后将车辆停放在车人行道上进行卸货的行为。据丁某某交代,5月24日上午,他驾驶货车运送货物到达西江三路农业银行路段后,为了贪图方便跨越双实线到达行道入口。随后丁某发现人行道有较大空间方便停车,直接驾驶货车开上人行道停车卸货。
经过民警的教育处理,丁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知道自己私自移动挡车石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最后,万秀大队对该名驾驶人处于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等两项交通违法处罚,罚款350元扣3分。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如有发现,广西梧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